中国围棋规则(1988) 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棋谱收藏站 浏览次数: 更新时间:2016-5-23 |
第五章 竞赛组织及其他
第三十条 竞赛组织
根据各种比赛的需要,建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,负责比赛的筹备工作,处理竞赛中的问题,做好比赛善后工作。 比赛的筹备工作主要是: 一、根据比赛的规模和条件,聘请相应数量的裁判员,并指定裁判长。如裁判员人数较多,也可增设副裁判长。 二、根据报名人数,确定比赛的方法和赛程。 三、准备比赛的场地和器材。
第三十一条 裁判长的职责
一、草拟本次比赛的补充规定,提供组委会讨论通过执行。 二、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。 三、对裁判员明确分工,对严重矢职的裁判员有撤消裁判资格的权利。 四、主持比赛的首轮抽签,监督比赛的编排及成绩公布。 五、检查比赛场地、设备及用具。 六、及时处理裁判员上报的各种问题,处理竞赛工作特殊事例。 七、比赛结束后,向大会宣布比赛优胜名次。 八、做好赛后总结,对裁判员写出评语。 九、维护赛场纪律,倡导优良赛风,做精神文明的带头人。
第三十二条 裁判员职责
一、裁判员应熟悉规则,严肃认真,公正准确地执行任务。 二、执行竞赛规程,围棋规则和赛场纪律。对犯规或违纪的棋手及时做出公正的判决。 三、负责比赛的监局、记录、计时和计算胜负等工作。 四、及时公布比赛成绩,正确做好编排工作。 五、对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,及时上报裁判长。 六、不做任何妨碍棋手比赛的动作,不对未完的棋局进行议论探讨。 七、裁判员有及时较对比赛钟准确的义务。
第三十三条 比赛器材
一、棋盘 标准的围棋盘略呈长方形。横线的等距离为2.25--2.35厘米,纵线的等距离2.4--2.5厘米,盘面外侧留有2厘米。 二、棋子 标准围棋子的直径2.2--2.3厘米,厚度不超过1厘米。 三、计时钟 围棋比赛计时钟由两个钟面、两个按钮组成,能够一停一走或同时停止的专用棋类比赛钟。 四、秒表 读秒使用一般的秒表。基层比赛也可用手表代替。
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国家体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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